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健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健全项目已由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以《关于新材料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健全项目的批复》(中韩石化工单【2025】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率为100%,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健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湖北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大街特1号中韩(武汉)石油化工公司化工厂区内。
2.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18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657.52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材料研发中心、配套钢瓶间及综合配套设施的设计(涵盖施工图设计(一段设计)、设计概算、工程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绘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前期筹备、新材料研发中心与钢瓶间的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与综合配套设施建设),与配合项目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
主要工程内容:新材料研发中心为地上四层建筑,总建筑面积4000平米,建筑高度23.85米;
配套钢瓶间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18平米 。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投标人应拥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③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水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以下项目营业额: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营业额(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②设计项目营业额(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项目营业额(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
(5)财务情况好,具备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同意 联合体投标。同意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需要:
(1)联合体各方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一同承担的,根据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
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根据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能再以我们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需要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大全、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觉得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状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职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目不能超越2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人:
①牵头人拥有第3.1(1)(2)②(3)(4)①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须拥有第3.1(1)(2)①③(3)(4)③(5)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职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营业额。
(2)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对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需要)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营业额,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营业额。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字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字);
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营业额。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职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字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名字),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执业营业额。
(5)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2025年以来有房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营业额。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不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得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公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企业的多个子公司(含子企业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能超越两家。
4.获得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时间:
(1)获得开始时间:2025年7月14日 11 时00 分。
(2)获得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09 时00 分。